中華開發金控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相關事宜

2015-01-26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04/01/26
發言時間  18:22:03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04/01/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1/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63號台北國賓大飯店2樓
國際聯誼廳
4.召集事由:報告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本公司
普通股之董事會決議及執行情形。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
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本(104)年4月8日起至4月17日止受理股
東之書面提案,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25號中華開
發大樓董事會秘書處。
(2)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落實執行金融控股公司法,於101年1月
31日金管銀控字第10060005190號函規定,金控公司應宣導事項如下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
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者,應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申報或申請核准(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之規定)。
(3)其他有關股東會相關議案,擬於召開股東會前之法定期限內提
報董事會通過後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