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4/05/11
發言時間 19:20:27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4/05/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5/11
2.公司名稱: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行104年5月11日股東會通過資本公積配發現金40億元
,並授權董事長訂定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經董事長核定104年
5月18日為本行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行前於104年4月13日董事會通過資本公積配發現金40億元,
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4月27日金管銀控字第10400091101
號函准予照辦在案。
(2)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行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5/11
2.公司名稱: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行104年5月11日股東會通過資本公積配發現金40億元
,並授權董事長訂定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經董事長核定104年
5月18日為本行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行前於104年4月13日董事會通過資本公積配發現金40億元,
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4月27日金管銀控字第10400091101
號函准予照辦在案。
(2)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行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