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4/08/24
發言時間 17:30:18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04/08/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8/24
2.捐贈原由:贊助該基金會辦理「八仙樂園粉塵爆燃案受創學生學雜
費補助」。
3.捐贈金額:新臺幣貳仟肆佰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文教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為開發工銀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所規範之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04/08/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8/24
2.捐贈原由:贊助該基金會辦理「八仙樂園粉塵爆燃案受創學生學雜
費補助」。
3.捐贈金額:新臺幣貳仟肆佰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文教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為開發工銀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所規範之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