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開發金控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第十四次買回庫藏股)

2015-08-24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04/08/24
發言時間  19:21:09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  104/08/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2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470,696,75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8/25~104/10/2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16~1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於101/12/27~102/1/25及
103/12/01~104/1/23買回146,173仟股及188,888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前次買回庫藏股並未能全數執行完
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經104年8月24日第5屆第43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如股價(巿價)低於買回區間之下限時,亦
得繼續執行。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4年8月24日第五屆第四十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同意通過,擬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自公告申報日起
兩個月內得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仟股。
二、上述得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5,164,455仟股)之1.32%,本公
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後,本公司尚能維持相當之資本適足率。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屆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
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負債佔淨值比率及年化股東權益報酬率,並
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