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工銀、開發創投、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公告董事會決議投資新設立中華開發優勢創投基金

2015-11-09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04/11/09
發言時間 22:58:25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04/11/0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中華開發優勢創投基金(名稱暫定)基金權益
2.事實發生日:104/11/9~104/11/9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開發工銀或子公司中華開發創投(股)公司或其子公司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擬以美金0.468億元(含)為上限參與投資。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華開發優勢創投基金;與公司之關係:由開發工銀或子公司中華開發創
投(股)公司或子公司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參與投
資設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交易時程繳付。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與投資中華開發優勢創投基金;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投資金額不超過美金46,800仟元,持股比例不超過39%,無權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84.53%;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88.21%;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
金: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業務發展需要。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4年11月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為金控法第45條利害關係人交易。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一)本行100%持股子公司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發資本管顧
公司」)(或其子公司)擬對外籌集及設立中華開發優勢創投基金,設立方式如下:
1.優先以境外基金方式成立,基金規模規劃為美金1.2億元:
為引進外資,本行或子公司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或子公司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美金0.468億元(含)為上限參與投資;子
公司CDIB Private Equity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美金0.012億元(含)為
上限參與投資。兩者合計投資金額上限為美金0.48億元(含)。
2.若因國外投資人無法參加,該基金將設為境內基金,資本總額或基金規模規劃為新臺
幣35億元:
本行或子公司開發創投公司以新臺幣13.65億元(含)為上限參與投資;子公司開發資本
管顧公司則以基金管理公司之名義以新臺幣0.35億元(含)為上限參與投資。兩者合計
投資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4億元(含)。
(二)本案於董事會核議通過後,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方得實施。
 

下一則公告
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開發工銀所屬之CDIB Global Markets III Limited(以下稱「GM III」)公告董事會決議處分 Good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私募有價證券
2015-11-06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