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4/11/18
發言時間 18:35:42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4/11/18
說明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18
2.減資緣由:提升資本使用效率以提高股東權益報酬
3.減資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4.消除股份:10,000,000股
5.減資比率:66.67%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5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及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得辦理。
2.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代行。
2.減資緣由:提升資本使用效率以提高股東權益報酬
3.減資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4.消除股份:10,000,000股
5.減資比率:66.67%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5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及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得辦理。
2.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