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99/09/30 發言時間:17:26:38 發言人:曾垂紀 發言人職稱: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638800 符合條款:第二條 第18款 1.臨時股東會日期:99/09/30 2.重要決議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母、子、孫公司間資金貸與作業 程序」部份條文,謹提請 核議。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由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