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99/09/16
發言時間:15:28:43
發言人:曾垂紀
發言人職稱: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638800
符合條款: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9版)
2.報導日期:99/09/16
3.報導內容:「開發銀告大摩 要求償」。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針對今日報載本公司之子公司開發工銀向摩根士丹利(MS)求償之報導澄清說明如下:
(1).開發工銀投資次貸相關商品(包括Stack 2006-1)的損失均已於2007年至2009年間
全額提列完畢,並無餘額待提列。
(2).開發工銀投資與次貸相關商品的損益情形已於2008年03月24日至2009年04月28日間
在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3).該Stack 2006-1次貸相關商品清算後, MS請求開發工銀支付1200萬美元尾款,惟開
發工銀與律師研擬後,認為開發工銀應有權向MS請求賠償,且全案進入訴訟,故將款項
提存至信託託管專戶, 俟未來法院裁決內容處理。
(4).因本案已進入美國司法訴訟程序,本公司不便作任何評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