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公告黃耀南請求返還仁信證券股票民事訴訟高等法院更六審判決結果

2019-06-05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08/06/05
發言時間  16:58:45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0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黃耀南、凱基證券及楊光耀間請求返還股票事件。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重上更(六)字第37號。
4.事實發生日:108/06/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就黃耀南請求凱基證券及楊光耀返還仁信證券股票之民事訴訟案件,凱基證券頃接獲臺灣高等法院更六審判決書,判決凱基證券於黃耀南讓與因喪失仁信證券股票占有得對楊光耀行使之占有物返還請求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予凱基證券之同時,應給付黃耀南新臺幣90,378,975元,黃耀南其餘之訴駁回。
6.處理過程:委請外部律師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財務業務均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與外部律師討論是否就本判決提起第三審上訴,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