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開發金控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019-12-25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08/12/25
發言時間  17:48:47
發言人  張立荃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2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2及19-3號8樓
2.事實發生日:108/12/25~109/12/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1)民國109年1月1日至民國109年3月31日租賃辦公室約407坪、平面式停車位3個。
(2)民國109年4月1日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租賃辦公室約206.2坪、平面式停車位2個。
每單位價格(租金):辦公室租金每坪每月新臺幣1,260元、平面式停車位每個每月
新臺幣4,000元。
租賃總金額:
(1)民國109年1月1日至民國109年3月31日每月租賃金額新臺幣524,820元。
(2)民國109年4月1日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每月租賃金額新臺幣267,812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臺幣$16,461,27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華開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應業務需要,原址續租5年。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經濟部工業局。
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88年11月19日。
移轉金額:土地及建物每坪單價255,179.74元。
          停車位每個單價1,751,40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三個月為一期支付租金。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續租係比照原契約之辦公室及汽車停車位租金單價及條件辦理,並參考大樓附近租金行情承租條件。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不適用。
估價金額(租金)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業務需要,原址續租5年。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