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9/11/27
發言時間 20:32:34
發言人 張立荃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1/27
說明
1.股東臨時會日期:109/11/27
2.重要決議事項:照案通過本公司辦理減資新臺幣(以下同)15億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32,863,397,360元,並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