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子公司開發資本公告董事會決議其所持有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轉換案

2022-03-14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11/03/14
發言時間 19:19:05
發言人 張立荃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4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旭德科技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1/3/14~111/3/14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所持有旭德科技公司10,786,000股普通股,擬以每1股換0.219股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欣興電子公司」)普通股之比例,轉換為欣興電子公司2,362,134股普通股,
交易總金額暫估為新臺幣581,08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欣興電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獲利約為新臺幣225,687仟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旭德科技公司與欣興電子公司之併購換
股條件。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15.38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數量:0股;
2.累積持有金額:0元;
3.持股比例:0 %;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總資產比例:0.91%;
2.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3.87%;
3.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不適用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林志隆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證審字10200032833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無
27.資金來源: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1.開發資本持有之旭德科技公司普通股擬因旭德科技公司與欣興電子公司併購案而轉換為欣興電子公司普通股,惟前揭併購案尚待參與併購公司相關程序通過。
2.交易總金額係暫以111年3月3日欣興電子公司普通股上市收盤價新臺幣246元換算而得,並以此預估處分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