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11/03/24
發言時間 18:46:42
發言人 張立荃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24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1/03/24
2.重要決議事項: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發言日期 111/03/24
發言時間 18:46:42
發言人 張立荃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24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1/03/24
2.重要決議事項: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