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99/01/29
發言時間:15:58:15
發言人:曾垂紀
發言人職稱: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638800
符合條款: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99/01/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台灣工業
銀行、大眾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台灣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3年之日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3年期12億元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