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11/03/31
發言時間 16:26:18
發言人 張立荃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31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1/03/31
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發言日期 111/03/31
發言時間 16:26:18
發言人 張立荃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31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1/03/31
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