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發資本所屬之開發創投公告董事會決議其所持有 廿一世紀數位科技(股)公司普通股及甲種特別股換股案

2022-10-21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11/10/21
發言時間 16:03:26 
發言人 潘玲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廿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廿一世紀數位公司」)
普通股及甲種特別股因合併換為21st Financial Technology
Co., Ltd.(以下稱「21st FinTech公司」)普通股及特別股
2.事實發生日:111/10/21~111/10/2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所持有廿一世紀數位公司4,121,094股普通股及833,348股甲種特別股
,擬以每1股換1.32868550股21st FinTech公司股份之比例,換為
21st FinTech公司5,475,638股普通股、1,107,257股特別股,交易
總金額暫估為新臺幣1,452,444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21st FinTech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非開發創投之財報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無處分損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廿一世紀
數位公司與21st FinTech公司之合併換股條件。
2.決策單位:開發創投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41.53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所持有廿一世紀數位公司全數股份換為21st FinTech公司
股份,換股後情形如下: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數量:普通股5,475,638股,
特別股1,107,257股;
2.累積持有金額:新臺幣1,452,444仟元;
3.持股比例:預計非稀釋持股比例8.95%,
稀釋持股比例8.24%(含員工持股計畫);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比例:2.38%;
2.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45%;
3.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轉投資公司架構調整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呂瑞文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100004785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1.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開發創投」)持有之
廿一世紀數位公司普通股及甲種特別股擬因廿一世紀數位公司
與其子公司21st FinTech公司合併消滅而換為21st FinTech
公司普通股及特別股,惟前揭併購案尚待參與併購公司相關程序
通過並尚需經國內外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
2. 交易總金額係暫以111年9月30日開發創投帳上廿一世紀數位
公司帳面價值共新臺幣1,452,444仟元計算,預估無處分損益。
3. 以111年9月30日擬制財報數計算,廿一世紀數位公司每股淨
值為新臺幣41.53元,21st FinTech公司每股淨值為
新臺幣31.25元。
4. 實際換股比例將依據2022年9月廿一世紀數位公司
及21st FinTech公司自結財報數及員工行使依據股權
激勵方案所授予之認股權所取得之股份數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