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開發金融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022-12-29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11/12/29
發言時間  18:33:32
發言人 潘玲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402 號10 樓之5、B3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1/12/29~111/12/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102.28坪;B3停車位貳個。
每單位價格:10樓租金
112年01月01日起,每坪月租金為新台幣(下同)1,200元,
114年01月01日起,每坪月租金為新台幣(下同)1,236元。
交易總金額:112年1月1日起,
每月租金為新臺幣(下同) 122,736 元(含稅)、
114年01月01日起,每月租金調整為126,418 元(含稅)。
每月每位停車位租金為新臺幣(下同)3,500元,合計7,0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增租辦公室。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付款期間112年01月01日~114年12月31日(租期36個月),
112年01月01日起,每月支付租金為新臺幣(下同)122,736 元整(含稅)、
114 年 01 月 01 日起,每月租金調整為 126,418 元整(含稅),
每月每位停車位租金為新臺幣(下同)3,500元,合計7,000元(含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本次交易之參考依據:鄰近區域辦公大樓出租價格
決策單位:
本案屬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辦理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授信以外交易處理準則」
第五條『得概括授權辦理之交易』,並且已依各交易之相關作業規範及核決層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增租辦公室。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