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02/02/25
發言時間 17:36:48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2/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25
2.減資緣由:本公司於101年11月26日第4屆第38次董事會決議,自
101年11月27日至102年1月26日止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
3款「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者」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經執行期間屆滿,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2第4項之規定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作業。
3.減資金額:新臺幣1,461,730,000元。
4.消除股份:146,173,000股。
5.減資比率:0.96%。
6.減資後股本:新臺幣150,268,236,4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