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及子公司公告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以下簡稱IFRSs)之101年1月1日開帳日財務影響

2012-05-07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01/05/07
發言時間 17:49:35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1/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5/07
2.公司名稱: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公司及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99.12.3臺證治第099036471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公告採用IFRSs之101年1月1日開帳日財務影響如下:
(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年5月7日
(2)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102年1月1日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
除下列工作計畫依主管機關規定時程持續進行外,餘工作計畫
皆已完成。
a.完成編製IFRSs 101年比較財務資訊之編製:持續進行中(預計
102年3月底前完成)
b.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持續進行中(預計101年12月底前完成)
(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
a.長期股權投資分批取得與賣出:將持股情形分為「有控制力」
、「有重大影響力」及「無重大影響力」三種類別,當分批取
得以致成為「有控制力」時,將此交易視為依公允價值處分原
投資及一次取得具控制能力之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處分利益或
損失列入損益。當分批賣出以致類別改變時,需將剩餘股權原
帳面金額除列並依喪失控制力或重大影響力當日之公平價值重
新衡量入帳。
b.備供出售權益商品減損提列: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公允價
值減少數已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有客觀證據顯示該資產已
減損時,即使該金融資產尚未除列,已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
累計淨損失仍應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任何後續損失於該資產
除列前均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c.員工福利:員工福利負債包含短期可累積帶薪假、未認列過
渡性淨給付義務一次認列並調整保留盈餘及確定福利退休金計
畫之精算損益由走廊法調整為發生當期立即認列至其他綜合損
益項下。
d.應收不良債權續後衡量:應收不良債權續後衡量應以攤銷後
成本方式入帳。
e.受託買賣借項及貸項:受託買賣借項及貸項不符合資產及負
債可互抵之規定,應按性質分別列示應收及應付帳款。
(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中
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及子公司首次適用IFRSs之財務影響總計
調減淨值580,447仟元,其影響項目如下:
a.員工福利:調減淨值284,230仟元,主要係轉換日認列全部
退休金精算損益,此部分將減少未來年度認列之退休金費用。
b.金融資產之調整:調減淨值285,047仟元,主要係追溯調整喪
失重大影響力之被投資公司及曾提列減損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之會計差異。
c.其他會計差異:調減淨值11,170仟元。
(6)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
及評價方法,並敘明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
a.評價作業方式:除退休金依精算報告調整外,其餘係自行評
估。
b.會計師複核意見: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
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業經會計師複核完竣,並未發現有
重大違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
100年12月公布之「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
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等之情事。
(7)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
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前開影響數可能受研修中IFRSs及未來主管機
關發布之函令規定所影響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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