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開發金控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召集事由及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之日期

2013-02-25
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102/02/25
發言時間  17:37:01
發言人  張立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2/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63號台北國賓大飯店2樓國際聯誼廳。
4.召集事由:有關股東會相關議案,擬於召開股東會前之法定期限內
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再公告申報。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
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本(102)年4月10日起至4月19日止受理股
東之書面提案,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25號中華開發
大樓董事會秘書處。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
會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將於本(102)年4月10日起至4月19
日止受理股東之書面提名,受理提名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25
號中華開發大樓董事會秘書處。
(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落實執行金融控股公司法,於101年1月31
日金管銀控字第10060005190號函規定,金控公司應宣導事項如下: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者,應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報(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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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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